今天是正式當遊民的第一天。

說真的,還沒有規畫自己要做什麼事,雖然心裡有幾許打算,但也都還沒有想辦法去實踐之類的。

白天走在路上時,我突然驚覺「原來我什麼也不是」,擺脫了工作上的職稱、責任,我不再是某某公司某某部門的人,我也沒有年輕時的學生身份,我開始在想「我是誰」?

走著…走著…我心裡好奇著別人,不曉得他們是誰、他們也不曉得我是誰,我也無須跟他們交談。
我頓時有點安心,因為我似乎可以不用承受別人來評價我的任何事。

這些年來,我看著我與我家人間心靈上的距離,彼此間的沈默不語、各自進出家門的生活、各自運行著各自的生活模式,
我更明顯地覺察到:我在這個地球上的”獨自存在”。((說真的,還蠻想自己搬出來住的。但可能真的要睡街上了。))

假設有天,如果我連名字都丟掉了,那我究竟是誰?
好像只能說,是一個具有生命跡象的動物體。

當沒了工作、金錢、社會身份、名字的襯托…人到底是要用什麼樣的「東西」,來證明自己的存在?
當別人問「你是誰?」時,有誰能精準的回答出來嗎? 每個人都真的夠瞭解自己嗎?

前幾天,聽到身邊的人說,他是如何在適當的時刻,演出淚水、演出難過的劇碼,但他並不是刻意欺騙別人,只是他明白「人性」,明白人何時會受到這種情緒上的感動、或是感到不好意思,因此不會對他太苛刻。

我聽完時,有些生氣。因為我不明白,這人生中已有這麼多的虛偽與妥協,為何還要演出一些「戲中戲」,連自己的情緒都可以埋沒、甚至是拿來作為一項操控人心的工具。我實在是不太能接受,我也做不到。我生氣時就是生氣、想哭時就是真的想哭、開心時也是真的開心,感動時也是真的感動…
我演不出來…我覺得我想忠於自己、我應該要忠於自己;就是連生財都要有道義,埋沒良心的錢我也不想賺…

像我這樣的人,真的能在這個社會生存嗎?
如果依達爾文的適者生存理論,我這個脖子過短的長頸鹿真的會活不下去嗎?
我一定要吃樹上的葉子才能活下去嗎?
難道我不能吃地上的草嗎?
吃地上的草就會活不下去嗎?

ps.今天一直想到Kevin,覺得很捨不得~~他真的是我的大貴人!!
謝謝是永遠都說不完了…

可愛的kevin~一點都沒有老闆的臭架子~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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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烏娜‧特蘿塔慕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